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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2023年12月招聘38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py110 2024/3/6 16:12:43 1534 0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38名,其中执法辅助人员一5名,执法辅助人员二8名,执法辅助人员三2名,执法辅助人员四2名,执法辅助人员五19名,执法辅助人员六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诸暨市户籍;
5.现在其他系统工作的聘用人员,需用人单位同意。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曾因违反规定,被党政机关、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性机构辞退或开除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从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主动离职后不足二年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诸暨市浣浦路1号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需本人亲自到场填写《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明材料;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前3个工作日登录浙里办APP申请并打印)。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相应核减岗位名额。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考试录用综合执法职位公务员体能测评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体能测评通知书》中写明。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考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成绩得分*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考察)对象,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四、用工方式
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一年内(以首次公示时间为准)出现同类岗位人员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从此次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575-89093993。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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